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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编辑: vivi07
凡夫人进御之义,从后而下十五日遍。……其九嫔已下,皆九人而御,八十一人为九夕。世妇二十七人为三夕,九嫔九人为一夕,夫人三人为一夕,凡十四夕。后当一夕,为十五夕。明十五日则后御,十六日则后复御……凡九嫔以下,女御以上,未满五十者,悉皆进御,五十则止。后及夫人不入此例,五十犹御。故《内则》云:“妾年未满五十者,必与五日之御。”则知五十之妾,不得进御矣。
11、当我踌躇在坚持与放弃的边缘,我的心告诉我:不能再犹豫,不能再踌躇,只有坚持才会成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