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膜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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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医院门诊患者管理的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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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医院门诊

患者管理的通知

根据最新疫情防控的要求和上级部门的指示,现调整门诊疫情管控措施,具体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:

(一)就诊的患者(含陪人)进入门诊前须出示当天的“粤康码”、“行程卡”及“健康申报卡”。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,请在来院当天提前在家完成申报,并截图保存就诊当天的“粤康码”、“行程卡”及“健康申报卡”,并主动向医务人员出示。

(二)有流行病学史(包括来自中高风险地区、居家隔离、居家健康监测及健康码异常者)或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十大症状(统称十大症状)的患者,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。

二、普通门急诊就诊要求

(一)近14天内行程未离开中山市的

1.无流行病学史及新冠肺炎“十大”症状的患者按常态化就诊,无需核酸阴性证明。

2.以下类型患者需持有7天内阴性核酸结果就诊:门诊手术及侵入性操作或特殊治疗,包括胃镜、肠镜、支纤镜、肺功能检查、13碳尿素呼气试验,以及在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妇产科、口腔科、血透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检查或治疗的患者。

3.来自本市疫情交通管制地区且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“十大”症状的,需持本市24小时内的阴性核酸结果和管制地区指挥部门开具的就医证明就诊。

(二)近14天内行程涉及中山市外的

1.无流行病学史(行程卡未带*号的)及无新冠肺炎“十大”症状的患者,需持返中山后的本市48小时内阴性核酸结果就诊,一次核酸阴性证明都没有的不能进入普通门诊。

2.行程卡带*号的,无流行病学史及无新冠肺炎“十大”症状的患者,在完成本市疾控部门要求的管控措施后(管控措施详见“中山发布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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